成都外国语学院

参保大学生门(急)诊费用报销须知

 

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缴纳成都市城乡居民(大学生)基本医疗保险费,成功参保后,按照大学生门诊及住院的医保管理规定,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待遇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对象

我校参加成都市本年城乡居民 (大学生) 医疗保险的大学生(持医保卡原件或电子医保卡凭证)。

二、报销地点、时间

1. 在学校医务室就诊的,医务室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实时报销,就诊后只需支付大学生门诊报销后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。

2. 校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(急)诊基本医疗费用于每月最后一周到学校医务室手工办理医保报销(自门诊费用产生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内,寒暑假期间生源地产生的门诊费用开学返校后不超过 2 个月),逾期不再受理。

3. 住院部分:学生因病住院或意外伤害住院时,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,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,无需线下手工报销。

三、报销范围

1. 在校期间,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到校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(急)诊基本医疗费用(外出就医前, 由校医院医生同意并开具转诊单,并加盖鲜章;若属急救、抢救的情形,无需开具转诊单,但需提供就诊医院门诊病历]就诊所产生的门 (急) 诊费用,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);

2. 寒暑假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医疗 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。

四、比例范围

1. 普通门 (急) 诊费用: 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的门诊费用不超过 500 元。

2.除《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,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: 50 元以上部分按 90报销: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的意外伤害门诊费用不超过 800 元。

3. 校外医疗机构需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,参保大学生未 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至校外医疗机构就诊的,门诊费用自理。

五、在校外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(急)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:

1. 成都外国语学院医务室医生开具的转诊单[外出就医 前,由校医院医生同意并开具具体转诊项目,并加盖鲜章;若属急救、抢救的情形,无需开具转诊单,提供门 (急) 诊病历或就诊医院的病情证明 (盖医院鲜章) ,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。

2. 门诊票据加盖收费章的第一联 (报销联) (每一张发票后注明二级学院姓名、联系电话) :

3. 门诊病历或病情证明复印件 (注明辅助检查和处理意见,加盖就诊医院鲜章)

4. 若发票上注明有检查费、检验费等项目需检查、检验的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;

5. 若开有药品,需药品复式处方 (加盖就诊医院鲜章);

6. 门诊费用发票明细清单 (费用项目名称和单价要清晰完整,加盖就诊医院鲜章);

7. 本人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 (空白处手写名字 + 身份证号)

8. 本人农行卡正、反面复印件 (空白处手写名字 + 银行卡号)

六、材料要求

1. 若属意外受伤,出具受伤经过[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电话号码,详细阐述受伤的具体时间、具体地点、具体受伤经过及原因,需个人签字辅导员签字,二级学院盖行政公章,因故意自伤自残、醉酒、戒毒、性传播疾病 (艾滋病除外) 等发生的医疗费一律自理。

2. 送检、病历、处方、检查报告日期需与票据日期相对应,自助缴费机缴费的同学需及时更换门诊票据 (报销联) , 就诊日期与票据日期不符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          (注明姓名、年级院系、学号、电话、身份证号码及原因、发票明细)   , 格式自拟;

3. 就诊发票原件及转诊单、药品复式处方、检查报告、 门诊病历等为记账报销主要凭据,应妥善保管,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资料不齐,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,按全额自费处理: 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,成都外国语学院医务室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,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、治疗项目清单、门诊病历、处方对应整理,以免影响报销;

4. 单张处方用量:一般处方不超过 7 日用量,急诊处方不超过 3 日用量。

七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

1. 一般情况下,未征得校医务室医生同意,未开具转诊单产生的医疗费用.

2. 非定点医院: 以上外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院 (急救、抢救除外) 以及所有药店购药;

3. 目录政策之外: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 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;

4. 违法犯罪: 如因吸毒、打架斗殴、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。

5.  自伤性病原因: 因自伤、自残、醉酒、戒毒、性传播疾病(不含艾滋病)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;

6. 美容矫形: 因美容矫形、生理缺陷 (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) 等发生的医疗费用;

7. 第三方责任: 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;

8. 境外费用: 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;

9. 事故原因: 因交通事故 (肇事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除外)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;

10. 犬伤门诊费用。

 

 

成都外国语学院医务室

2024 年 3 月 26 日